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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被關切了...而且是媽媽打電話來關切了。

 

也不過是用本名發表了兩篇文章,就被關切成這樣。看來這條路,還遠得很啊...

 

仔細想想,媽媽最擔心的應該還是,「我到底是不是?」這個問題吧...

(不是或不是,都要說不是啊...有得選嗎XD)

 

再者,我想應該是文章裡的立場給她引來旁人(尤其是教會裡的閒雜人等...)的關心,其實是壓力啊

但,大家真的有認真讀過我的文章嗎?

 

看來回台南之後還有很多事得面對啊...

最急迫的該不會是趕快相親吧XD

 

 

公報的文章在這裡(第三篇),下面的是未刪版的原文:

 

  美國長老教會(PCUSA)日前終於正式通過接納同性戀者可以授予牧師、長老、執事等職銜的議案,成為繼美國福音路德教會(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in America)、美國聖公會(American Episcopal Church)和聯合基督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之後,第四個接納同性戀者封牧的教派。不過,早在2000年挪威信義會(Lutheran Church of Norway)就已經封立一位公開出櫃的同性戀者奧斯林(Jens Torstein Oslen)成為教區牧師,雖然這項任命案是歷史創舉,但不可避免的,也在挪威信義會內部引發極大爭議。而2003年美國聖公會任命羅賓森(Gene Robinson)為新罕布夏教區的總主教,同樣此項充滿爭議的任命案不僅使美國聖公會內部,甚至對世界聖公會而言,也帶來不小的衝突甚至分裂危機。

 

  鑑於普世教會的先例,當然同性戀議題的爭議,在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至今也一樣沒有定論。從總會到地方教會,從神學院到地方牧長、信徒,對於同性戀議題的看法,神學與聖經詮釋、教導與牧養關顧……,不僅支持與反對者各執一方,甚至像打了死結一樣,幾乎失去對話空間與能力。究此,或許我們更需要從另外的角度來重新審視思考這個難題。

 

  首先,就如美國軍方在處理同性戀議題時所採取的「不問不答」政策(Don’t Ask Don’t Tell, DADT),但不公開並不表示不存在,也就是說,美國長老教會即便沒有通過此項法案,想必已有許多具同性戀身份但仍未出櫃的傳道人,早就被按立為牧師。因此,若當我們相信牧師的職份是由上主親自選召和授予,那麼這些未出櫃卻已被封立為牧師的同性戀者,就足以證明個人的性傾向與上主的揀選以及傳道人所領受與回應的呼召無關。

 

  第二,就牧職而言,個人的性傾向事實上也與牧養、教導、宣教等牧者所需具備的核心基本能力無關。此外更有研究指出,在教育、諮商與社工等助人專業領域,若能有具同性戀身份的教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進駐,對於少數及弱勢(無論性傾向,甚至種族、宗教,或社經地位等等)族群,都能有更多的尊重、包容以及更深刻的同理心。也因此,若在教會裡同樣有具同性戀身份的牧者或其他神職人員,相信對不僅對同志,甚至其他少數與弱勢族群也能有更好的牧養關顧,並在信仰的帶領與教導上能有更具包容、創意和多元的新眼光。

 

  就我自己這幾年在大專服事的經驗看來,「同志」(LGBT)已不再只是紙上談兵的神學與信仰上的議題。活生生的基督徒同志學生和信徒就出現在我們周遭,但我們真的看見了嗎?面對這些同志基督徒,若我們只是一味以愛為名的「關心」,卻一面仍視同性戀為神所憎恨的罪或病態,並試圖透過各種方法令其「悔改」或接受「醫治」,而非真正全人的同理與接納他們。我想,信仰非但不能成為他們的幫助,教會甚至可能將同志從上帝的愛和耶穌基督的福音中狠狠推開。

 

  在以色列人還被擄的時代,上帝就已透過先知以賽亞的話這樣說:「看啊,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42:9)又說,「看啊,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43:19)或許就如百餘年前女性封牧的議題一樣,即便當時教會冒著分裂的危機所做的抉擇,而今已被證明是正確的決定。那麼今日關於同性戀封牧的議題,期待我們也能有這樣的眼光看見在那未知的將來上主正要施行的「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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